評審過程

遞交報名表格
截止日期延長至:2022 年 12 月 15 日

所有參賽機構必須填妥及遞交網上報名表格。

非政府機構與非牟利機構必須同時提交證明文件。

遞交詳盡報告
截止日期延長至:2023 年 1 月 16 日

參賽報告可選擇以英文或中文撰寫,報告内容請參考評審準則。

創新機構獎

  • 一份不多於 4 頁的創新項目書面報告(如報告中提供鏈接,將只被視作補充資料,評判團有權不予審閱)。
  • 不長於 3 分鐘的短片(自選提交)

初步遴選
2023 年 1 月中至 2 月中

評判團進行初步甄選,選出進入最後評審的十五強入圍名單,並擬定特別獎的得獎名單。

如有需要,評判團會進行實地考察。

最後評審及創新峰會
2023 年 3 月下旬至 5 月中旬

進入最後評審的參賽單位會面見評判團。評判團將決定得獎最後名單。

進入最後評審的入圍單位必須出席「創新峰會」,並向業界分享其創新項目。

頒獎典禮
2023 年 6 月下旬

所有獎項將於頒獎典禮公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