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「初創之星獎」中,最多可頒發十五個獲獎名額,如下所列。
評判團就獲獎名額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特別獎旨在表彰在下列各範疇表現出色的參賽計劃,由評判團從兩個類別的所有參賽作品中選出。
中小企業指在港僱用少於一百人的機構,並不屬於任何集團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,亦不是跨國公司的當地辦事處非政府組織/非牟利機構需連同報名表一併提交證明其非政府/非牟利性質的證明文件
2022 / 2023年度參賽費用全免